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、交通秩序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、秩序管理发展战略;参与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、秩序的地方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。 2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管理;参与研究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安全设施的规划;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、管理,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违法犯罪活动。 3、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、交通秩序的停车场(库)、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、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. 4、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管理,承担全县机动车辆的检验、牌证发放、年检工作。 5、负责全县机动驾驶人(员)管理,承担驾驶人(员)的考核、发证、体检、审验工作。 6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,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;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、调解工作。 7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巡逻,维护路面交通秩序;参与重大警(保)卫工作。 8、负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、规划和应用。 9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责编:邝东昱
来源: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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